廣義來講,緣是存在現象彼此之間的關係性,緣也可以說是促成現象存在所需的條件。所有存在的現象就是業,包括念頭、感覺、情緒、身體、關係、環境,而導致或促成這一切人或事物如此存在的條件或因素就是緣。
什麼是攀緣?有種種存在的現象,為什麼你會相應到、接觸到某個特殊現象呢?好比說有很多東西你不拿,你卻偏偏要拿某個東西;那麼多人,你就覺得某個人不好看;那麼多道菜,你就覺得某道菜好吃;那麼多念,你卻要用某個念頭;那麼多情緒,你只生起某個情緒。這些就是相應,相應是有種力量推動,這種力量就是業力。
心不自覺地起某個方向的作用就是無明,而讓心不自覺地起某個方向的作用的力量就稱為業力,因業力所產生的對境生心就稱為攀緣。換言之,當一個人迷惑於自己心當下所生的作用現象而起念分別,就稱為攀緣。
現象之所以會改變、會有,是因為心生出現象。心這麼生,所以它這麼有;心不這麼生,它就不這麼有。就像一個空的杯子,不倒果汁在杯子裡,它就沒有果汁,不倒水在杯子裡,它就沒有水。不了解一切相是心生,由於迷惑這個道理,不能覺悟到自己的本心本性,而認為所看到的人、現象是在自己之外的存在,有內外的分別就一定會攀緣。
無明一現前,就無法安住在「心生一切法、心沒有形相」的道理。什麼是安住?知道一切是自己心所生,自己的念頭、身體、關係和現象是一個整體,體認到生出一切萬法的這個頭,並且不離開,就稱為安住。攀緣自心所生的現象跟作用就是迷失,認識不到生命的源頭,而分別此源頭所生出的現象。
現象的改變必須從源頭起變化,好比一個公司是老闆給員工薪水,員工之間談論想要多少薪水有用嗎?沒有用,要找老闆,由老闆來調薪。現象之所以會變,是因為源頭這樣生、這樣變,所以心要能作主,因為心是生命的源頭。心的作用就像員工,是被心所生。只跟員工商量卻忘掉老闆,再怎麼努力還是落空。要很清楚心的道理,而且要認識心、安住心,它才是真正的自己。念頭、感覺、身體是這個真正自己的短暫作用,執著作用是沒有用的,因為它會變、不長久。